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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方知行渐远 履行使命普新篇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日期:2019-08-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赵静喜    点击 次  文字:【】【】【】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人民管理国家的最好形式,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为了从制度上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发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的作用,19797月,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在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发展和完善,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推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剑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1331日经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40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权,为推动和保障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