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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日期:2024-07-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欧丽娜    点击 次  文字:【】【】【】 【打印

73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采取听、看、议等方式,在查阅部分县级主责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实地查看了甸南镇龙门村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农民增收、传统村落保护以及狮河村村庄规划、乡村五大振兴等情况,老君山镇新和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情况、新生村乡村治理情况,剑川安民藤制工艺品厂产业发展情况,沙溪镇石龙村文旅融合发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认真研究,着力部署,积极作为,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执法检查组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系统构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扶持措施。各责任部门一是要强化认识,明晰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促农业农村发展。二是要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彰显特色优势,在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乡风等方面下大功夫,着眼长远谋发展。三是要持续建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