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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段炽军、董晓斌二同志任职的决定

日期:2022-05-24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次  文字:【】【】【】 【打印

剑川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段炽军、董晓斌二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52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德琦的提请,决定:

  段炽军  任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审计局局长

   董晓斌  任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