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剑川人大网!

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委一行到我县调研湿地保护和宗教场所管理工作

日期:2018-08-2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美芳    点击 次  文字:【】【】【】 【打印

 822日,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委主任委员黄政红一行到剑川就《洱海保护条例》《大理州湿地保护条例》执行情况和宗教场所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茂兴、副主任刘文忠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炳奇的陪同下,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剑湖湿地、桑岭清真寺、兴义木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沙溪兴教寺等地,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听取汇报等形式深入了解剑湖湿地保护管理情况及剑川县学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以及宗教场所管理的情况。调研组一行桑岭清真寺调研

调研组强调: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剑湖是云南省重要的高原湿地之一,剑川县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湿地保护工作,要切实加强日常管护,认真做好湿地保护恢复、基础设施建设、湿地治理等工作。宗教场所是进行宗教活动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的贯彻执行,依法依规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各类宗教活动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安全有序开展。